市国资委举办国有企业作为小股东权利保护专题法治讲座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化建设,提高国资国企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8月25日,市国资委举办国资讲堂第4期——新《公司法》背景下国有企业作为小股东的权利保护专题法治讲座。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职工、市属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会议由市国资委一级调研员王正大主持。

讲座邀请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周华律师作专题授课。周律师结合执业实际,讲解了国有企业作为小股东面临的常见侵权情形,深入解读了新《公司法》赋予小股东享有的身份权、破产保护权、参与重大决策权等18项权利,深刻剖析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小股东权益。周律师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内容丰富,案例生动,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也有实战策略的真诚分享,为国有企业作为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

会议要求,市属国有企业、机关干部职工要以此讲座为契机深入学习新《公司法》,并将所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切实守护好国有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实操性强,为市属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增强股权管理能力、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