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3281341/2022-0028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1-23 发布日期: 2022-01-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济南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 发文字号:
【部门解读】关于《济南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内容之一,也是对国有企业加强监管的必要方式。为履行好市国资委出资人职责,推进市属企业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预算行为,我们起草了《济南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二、决策依据

2021年,山东省国资委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鲁国资办〔2021〕1号),该办法是省国资委参照《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8号)制定,并在原《省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我们按照《公司法》《国有资产法》有关内容,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济南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起草以后,我们形成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市属企业、各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形成正式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规范市属财务管理工作以及财务预算相关工作,确保市属企业财务预算报告要反映预算年度内企业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重要财务事项以及控制资产负债率等情况,确保市属企业在编制财务预算时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合理配置内部资源。

四、重要举措

《办法》规定了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

《办法》明确了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成立预算委员会或设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行使预算委员会职责;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负责人)以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企业财务预算负责。 

《办法》共七章共五十一条,分别从工作组织、预算编制、预算报告、预算执行、工作责任等方面对做好财务预算工作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工作组织部分,明确了市属企业应当设立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机构,由企业内部规划发展、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投融资、人力资源、技术研发、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人由分管财务的企业领导人员担任,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这一部分还明确了预算委员会和预算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预算编制部分,市属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编制的工作制度,坚持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导向,以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指标编制财务预算,将所属境内外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和托管单位等所属单位以及内部各业务机构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全面预测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这一部分强调了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比如要体现降本增效、聚焦主业发展、优化投资结构、加强高风险业务预算控制、关注企业资产负债率和强化研发投入等。明确了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基本工作程序,集团公司提出新年度预算总体目标,企业所属预算单位上报本单位(部门)预算目标,集团公司审核汇总预算目标后,报经董事会审议后下达各级预算单位,企业在对所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方案审核、调整的基础上,编制企业总体财务预算。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国资委

具体联系人:张正超

咨询电话:0531-51702833

现场咨询:济南市国资委(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6楼E、F区)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