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3281341/2025-0017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国资委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4-17成文日期:2025-04-17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编号

1540402

标题

关于建设解决问题和创造商机的营商环境的建议

提案者

孙武虎

政协提案领域

经济发展

承办单位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5-04-17

答复内容

孙武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解决问题和创造商机的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5.建议国资委和审计部门制定应对通缩的新策略,发挥国企担当引领作用,带动济南市物业出租价格大幅降低,帮助商贸流通企业低成本扩张发展,从而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市国资委《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实物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在市场估价、询价或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周边租赁价格等因素,确定土地房产租金底价,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合理实现,避免因随意降价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高度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疫情期间,市国资委指导市属企业按照房屋租金减免相关政策要求,对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对象进行了房租减免。对于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的民营商贸企业,建议可通过“一事一议”协商调整支付周期或方式。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协商延长免租期、分期支付租金、提供配套服务(如物业管理、设施维护)等,间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在合同到期续租时,通过专业评估机构重新测算租金,确保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水平。

您在建议中提到“7.建议国资委出台指导国有平台公司投资发展方向文件,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限制国有企业进入与民营企业竞争的民生商贸行业,真正让国有平台公司成为济南市主导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领军力量。”国家始终倡导民企与国企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市国资委修订《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凡列入负面清单的投资项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投资管理的意见》及配套的《市属企业投资业务指引》,引导市属企业建立全周期全过程的投资程序。同时指导企业增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意识,严禁垄断行为,为民营企业释放更多市场空间,并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国企股权多元化,支持民企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最终实现“国民共进”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济南市国资委

2024年4月17日

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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