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3281341/2024-00143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
  • 成文日期: 2024-05-29 发布日期: 2024-05-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题: 【一图读懂、议题解读】济南市国资委2024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
  • 发文字号:
【一图读懂、议题解读】济南市国资委2024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议题解读】


关于《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指导市属企业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强化法律风险防范,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研究起草了《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法治工作独立成章,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早在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曾印发《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进行规范。为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43号令),以国资委令的政府规章形式印发,山东省国资委也制定了《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为完善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机制,从风险防范、案件应对,到类案预警、管理提升,做好案件管理“后半篇”文章,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纠纷化解、事后以案促管”的完整链条,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3月,在充分学习借鉴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和其他省市国资委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国资委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4月,征求委领导、市属企业和机关各处室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初,征求委法律顾问意见并吸收采纳,最终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侧重以企业案件管理推动企业法治化能力提升,从责任主体、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涵盖了案件管理全过程。内容总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市属企业、市国资委的管理职责。

第二部分组织职责,分别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务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

第三部分管理机制,对市属企业案件管理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规定,强调在做好案件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理的同时,通过案件处理推动管理提升。

第四部分重大案件管理,明确了重大案件标准、案件报备、处理应对、结案报告等要求,特别规定市属企业间发生的重大案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部分中介机构管理,对中介机构的选聘、评价机制、风险代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六部分奖惩,明确了激励机制以及市属企业、市国资委的问责内容。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市属企业及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参照执行等内容,强化案件管理,落实以案促管。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郭会  联系方式:0531-51702871

现场咨询:济南市国资委(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6楼E、F区)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