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资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党委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围绕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强化法治引领,完善制度体系,依法科学监管,为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头雁”领航学法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年内累计学习10场次。二是推动干部常态化学法。邀请省社科院法学教授、专家学者、律师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在山东通开设“每日一法”普法群常态化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体学法、法治能力素养竞赛考试等多种方式,有效增强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三是开展专题宣讲活动。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活动25场次,厚植国资国企法治土壤。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年度普法计划、国资监管制度等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等重点任务,促进了国资监管法治建设纵深开展。二是推动企业法治建设。督促市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法治促发展,推动了法治国企建设落地落小。三是带头落实年终述职述法。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每年年底带头述职述法,以上率下践行依法履责、依法监管。

(三)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会议精神。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成立济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对市国资委示范创建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形成了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二是做实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双档案”制度,整理2021年以来市国资委法治建设档案,扎实开展专题宣传,结合实际线上线下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宣传10余场次。三是推动企业加大宣传。组织各市属企业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服务大厅、基层办事点、对外服务窗口,地铁、BRT 公交车站台电子屏,公交车LED显示屏等显要位置,悬挂或滚动展示普法宣传和示范创建标语口号,全方位全时空加大宣传,推动了示范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机关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按照《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不断调整完善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其中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通过国资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持续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办法、资产转让操作指引、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方法步骤,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好法律法规汇编,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期间出台的国资监管系列制度进行整理汇编,以便于查询、方便使用。三是做好机关法律事务。公开择优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发挥法律团队作用,依法参与办理复议、诉讼案件8件,信息公开23件,审查政府合同、涉法事务、重大行政决策、信访案件等30余件。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把《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应处室,确保任务落地落细。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五是做好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制定《市国资委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清单,先后与省国资委、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法宣传系列活动,相继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黄河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系列竞赛等,到商河怀仁镇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有效增强了普法穿透力。

(二)依法治企有序推进。一是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南,印发《关于扎实推进企业合规管理的通知》,指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从预警、审查、应对、整改、举报、问责、协同、评价等流程,把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二是加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范对市属企业及权属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出资人、国有企业及权属企业的合法权益,印发《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了企业需要向市国资委报告的三大类38项重大事项,定期开展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检查,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三是规范企业章程管理。推动市属企业全面实现以章程治企、按章程办事,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先后做好建设集团等8家企业章程修订工作,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支撑。四是做好企业违规经营行为清理整治。拉网排查监管企业在项目投资合作中是否存在不开展财务尽调、法律尽调、可研论证、违规向民营企业借款等行为,督促企业做好合规风险识别、制定合规制度、建立管控机制,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创建任务繁重。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压力传导到法治工作的方方面面,示范创建任务重、时间紧,工作衡量标尺更高更严,给法治国资国企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工作不平衡。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属企业法治家底各不相同,在人才、组织、资金等方面缺乏支撑,制约了合规管理建设纵深开展。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企业合规管理。坚持以合规管理为切入点,指导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每户企业在前期建立的1-2个专项合规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搭建起大合规体系。指导企业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采取企业自查、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力度,推动企业尽快完善合规体系建设并逐步向权属企业延伸,切实发挥合规管理对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做好文件立改废。牵头做好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管理等工作,推动文件管理新提升。加强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委成立以来出台的文件,进行系统的清理,按照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拟修订四类予以公布,为国资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纠纷管理,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指导企业扛牢法律纠纷案件处理主体责任,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案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对历史积案、遗留问题的梳理分类和案件研判,重点研究解决企业重组协议履行、职工劳动关系、债务和解、破产清算退出等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研究法治轨道上的解决方案,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有效化解。

(四)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部署,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策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新修订公司法、国资法等与国资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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