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3281341/2024-0007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市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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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市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资产评估管理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工作基础。2023年12月,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鲁国资产权〔2023〕4号)和《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鲁国资产权〔2023〕5号》),提出了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明确了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市国资委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市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二、政策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鲁国资产权〔2023〕5号)。

三、出台目的

《要点》作为《市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配套制度,细化了收益法评估、数据资产在内的审核内容26项、审核重点和要求70余项,形成了比较完善统一的技术性审核标准,能够更好地指导市属企业做好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工作。

四、重要举措

(一)审核报告编制过程。审查报告编制过程的合规性和科学性,包括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方法的选择、主要参数的确定等。审查报告编制过程,可以从评估机构的信誉、评估过程的透明性、评估方法的科学性等方面入手,确保评估报告的真实、准确、可靠。

(二)审核评估对象。评估对象是国有资产评估的重点,需要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和界定。审查评估对象的界限和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的属性、所有权关系、资产的实物、价值等方面。审查评估对象的界限和范围,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协议、企业的组织结构等方面入手,确保评估对象的明确、准确、完整。

(三)审核评估结果。评估结果是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需要对其进行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审核。审查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评估价值的计算和结果的解释。审查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从数据的准确性、计算的正确性、结果的解释和依据等方面入手,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四)审核评估报告的质量。评估报告的质量是评估工作的衡量标准,需要对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核。审查评估报告的逻辑性和结构性,包括报告的开头、主体和结尾等部分。审查评估报告的逻辑性和结构性,可以从报告的层次结构、段落间的衔接、篇章的连贯等方面入手,确保评估报告的科学、合理、规范。

五、关键词诠释

(一)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收益法也称现行市价法或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二)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三)企业价值评估(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六、执行上级文件

该《要点》参照执行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鲁国资产权〔2023〕5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资产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应当披露评估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应清晰、明确地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目的;应当说明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评估范围应当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等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应当合理合规选择评估基准日;应当明确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评估依据;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应当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过程应当完整;应当审核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等评估方法选择是否合理;评估结论应当涵盖评估范围,并与评估目的和经济行为保持一致;如存在特别事项应当真实、完整披露;评估明细表内容应当完整,相关数据应当与评估报告、评估说明一致;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具体联系人:张瑞  联系方式:0531-51702840

现场咨询:济南市国资委(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6楼E、F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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