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3281341/2023-00337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
  • 成文日期: 2023-11-22 发布日期: 2022-11-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题: 【图文解读、议题解读】济南市国资委2023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
  • 发文字号:
【图文解读、议题解读】济南市国资委2023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
信息来源:济南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议题解读】

《济南市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起草背景,一是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现行文件是《济南市市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济国资发〔2018〕14号),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因此需要进行修订并重新印发实施。二是现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0号)《山东省省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鲁国资规划〔2005〕3号),内容和架构等相对比较简单。三是2022年山东省国资委印发了《山东省省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鲁国资〔2022〕1号),相较上一版内容更加丰富、架构更加合理、规定更加科学,因此我们此次修订主要依据山东省国资委2022年印发的新办法。四是近年来新成立、新划转、新重组的市属企业较多,国有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布局已发生变化,亟需制定战略规划管理办法,指导市属企业加强战略规划管理,推动市属企业规划管理更加完善。

起草目的。一是提高市属国资国企系统的战略规划意识,充分发挥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二是建立完善的战略规划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实现“规划编制”管理向“规划研究、编制、实施、调整、评估、考核”管理的转变。三是指导推动市属企业提高战略规划管理水平,完善战略规划体系,落实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二、主要依据

《办法》主要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市属企业,是指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市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战略规划管理体系,加强对权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四、规划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服务大局。市国资委开展战略规划管理,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体现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战略作用。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发展。该条原则主要体现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企业战略规划是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纲领和实施国资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统筹协调、因企制宜。战略规划工作应当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结合企业实际,突出科学性、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使战略规划可检查、易评估。

(四)坚持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严守商业秘密。市国资委在战略规划管理中应当尊重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同时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7条,分为总则,战略规划管理体系,战略规划研究与编制,战略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战略规划保障支撑和附则。

(一)关于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理念。理顺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相关责任分工。

(二)关于战略规划管理体系。明确企业是战略规划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完善企业战略规划组织体系、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和战略规划体系的相关要求。

(三)关于战略规划研究与编制。明确战略规划研究工作和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战略远景规划、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和监管程序。

(四)关于战略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明确企业战略规划实施全过程的责任主体和相关要求。对企业战略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和相机调整机制做出要求。

(五)关于战略规划保障支撑。明确市国资委对加强企业战略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相关要求。完善外部董事与专家咨询机制在战略规划管理过程中的角色定位。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