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3281341/2022-00282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1-25 发布日期: 2022-01-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纪军解读《济南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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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纪军解读《济南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济南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领导干部背景介绍:纪军,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业绩考核、收入分配、财务监管、产权管理相关工作。

2022年1月 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济南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纪军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办法》对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门作出规定,请介绍下有关情况。

答:《办法》注重推进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市属企业应积极推动财务预算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企业全部重点业务、连接各级子企业的财务预算信息系统,及时追踪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不断调整修正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和控制。

问:请介绍一下市国资委在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答:市国资委将推动市属企业认真落实《办法》各项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将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1)市国资委对市属企业财务预算进行审核批准,建立财务预算专家审核工作机制。

(2)市国资委将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情况作为财务总监履职评价的内容,并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纳入财务决算审核内容。

(3)市国资委对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对企业编制的财务预算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对于严重脱离实际、各相关指标不衔接的,要求企业重新编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市属企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与实际完成值差异较大的,市国资委将要求企业作出专项说明,无正当理由的,市国资委将给予警示。

(4)市属企业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市国资委将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问:《办法》对市属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相关规定,市属企业一般应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党组织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国资委

具体联系人:张正超

咨询电话:0531-517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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