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资委建全省首个“爱心妈妈小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给处于特殊生理期的女职工提供一个私密、卫生、舒适的休憩场所,加强女职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市国资委工会女工委大力开展“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活动。8月6日,恰逢第24个“世界母乳喂养周”期间,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济南二机床集团公司的“爱心妈妈小屋”揭牌。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传凤出席揭牌仪式。
济南二机床集团公司的“爱心妈妈小屋”设置在吉尔大厦二楼保健室内,主要面向单位有哺乳需要的女职工。“小屋里有小冰箱、储奶袋、微波炉、饮水机等必备的储奶、热奶设备,还有温馨的宣传画、萌娃玩具、舒适的沙发及靠枕,职场妈妈可以在这里休息、存放母乳或哺乳。”这是山东省工会系统第一个“爱心妈妈小屋”。
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李晶珠强调,“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是工会女职工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直接体现,是服务广大女职工现实需求的重要平台,是为广大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创新实践,是推动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